案例分析

以案说法 | 夫妻一方承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院:执行到期债权,次债务人超期限提出异议,不能径行驳回

第三人在收到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不发生承认债务存在的实体法效力。因此,第三人在法定期限之后,又提出到期债务不存在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债务是否存在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进行审查。...

最高院民一庭:二审期间,上诉人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撤回上诉,后未履行和解协议,是否执行一审判决

一种意见认为,由于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撤回上诉,法院一旦裁定准许撤诉,一审判决即为生效判决,因此,具备强制执行力,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的规定继续执行一审判决。...

单身女性可以做试管婴儿,但是……

首先关于“婚姻和家庭的责任”,更接近于一个观点,这里的“责任”,个人认为不应当理解为“法律责任”。我国实施婚姻自由的的婚姻制度,什么叫婚姻自由?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有结婚的自由,也有不结婚的自由。...

最高院:“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的,应重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

最高法院: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能否被强制执行?

商品房预售资金应用于工程施工建设以支付工程款,其他债权人申请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执行工程进度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 | 信用证诈骗案件

​信用证审单不严,该信用证开具存在诸多漏洞,如开证行对该信用证不承担任何责任;信用证为“非保兑信用证”;信用证到期不能由开证行自动作废,如果延长修改信用证有效期,信用证可继续使用;信用证银行责任不明确等...

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最高院:租赁权对抗抵押权的前提和条件?

判断和处理同一标的物上并存的租赁权和抵押权冲突,应以上述两种权利设立的时间先后为标准和遵循。也就是说,同一标的物上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交付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变动的,原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承租人有权继续占有并使用该标的物。反之,如果租赁关系于抵押权设立后形成,或者承租人未能举证证明在抵押权设立时其已合法占有使用标的物,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导致标的物权属变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则不能对抗该权利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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