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售

【研究中心】李齐广:一房二卖与诈骗罪

在一房二卖的场合,如果甲将房产登记在丙的名下,而且丙是善意取得的场合,当然这里善意取得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此时丙获得了财产,并不存在财产损失,故而甲对丙不可能成立诈骗罪,又由于丙并不具有处分乙的财产的权限与地位,因而也不可能成立以丙为受骗者,乙为被害人的三角诈骗。当然,在丙是恶意的场合,则有可能与甲构成侵占罪的共犯。...

房屋租赁中的添附法律问题研究 兼评法释[2009]11号中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法释[2009] 11号)第9条至第14条关于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和扩建问题的规定,填补了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中添附制度的一些立法空白,为实践中解决房屋租赁中装修装饰物的归属及利益返还、损害赔偿等纠纷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

借名购房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借名购房,顾名思义,即是购房人作为实际出资人购买房屋,登记于他人名下,但所有权仍属于出资人的情形。...

借名买房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借名买房”通常发生在熟人或者亲人之间,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

承租方违法转租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

承租方违法转租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

5.53亿债权转让、融资租赁逾期,兆新股份被追问细节

4月17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应付深圳科恩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恩斯实业”)款项9,068万元及应付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融资租赁”)租金3,142万元均已逾期。4月21日,公司公告称,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信托”)已将对公司5.53亿元债权转让给东莞瑞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已逾期支付东莞信托2020年的一季度存续期溢价款为2,184万元。...

融资租赁物无法返还,主观无过错的承租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在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所有权可能归于出租人、也可能归于承租人,到期归属于出租人的租赁物承租人应予以返还。然而,实践中,由于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租赁物存在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即使未毁损、灭失,某些机械设备等租赁物需要安装、附着于土地或其他设备上才能使用,往往会出现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已经无法拆卸、无法返还的情形。对于这种客观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返还的情形,承租人主观上没有过错,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

租赁物因出卖人违约未交付时,融资租赁企业如何处理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与租赁物相关的一切风险及收益均由承租人承担。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交付不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等问题时,除非具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出租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承租人都应自担风险。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不因租赁物有瑕疵而受影响。...

租赁公司不能既主张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又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未付租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陕西宝麟实业有限公司等诉D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半年融资过百亿,房屋租赁企业“过冬”粮草充足?

财报显示,“相寓”第三季度全国房屋规模28.5万套,平均出租率94.2%,收租总额114.7亿元,实现资管收入12.58亿元,同比增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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