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各项建设工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施工。也就是说,建设单位没有获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否则是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证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建设的合法依据。实行建设许可证制度对于有效地制止和处理违章建设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现实意义。
必须说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的地方称之为建设工程施工执照)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给建设单位的,获得此证后,建设单位可按建设许可证图说交施工单位可以进入现场按照前者的要求进行施工,是指该施工队伍有资格对该工程承负施工任务。
建设单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银行方可考虑可以拨付建设投资款项,供水部门考虑可以气,房地产管理部门考虑可以在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给产权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临时建设许可证是有区别的,也不能混淆两者的法律责任。前者是对久性建筑工程而言的;后者所核准的项目系临时性的简易项目。前者可准予登记房产权;而后者不准登记房产权,在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期限内可允许存在,在核准的时间外或者是规划需要时,该临时建设工程应无条件地全部拆除。
重点领域
合作建房纳税争议 合作建房烂尾楼尽职调查 异地经营纳税争议 房企涉税案件刑事辩护 企业所得税纳税争议特色服务
重大民商税款分担纠纷 项目合作利润分成所得税款分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辩护 挂靠及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工程价款优先权纠纷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法律援助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著名法学专家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