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纠纷案件

烂尾楼转让成交价如何确认

未建成房屋产权连带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以交易合同(契约〉价格总额(含“地价”)作为计税依据。...

开发“烂尾楼”对试点前计算营业税尚未扣除的余额如何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 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销售自 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收购烂尾楼(在建项目)再转让税收解析

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接盘“烂尾楼”再销售的,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房地产冷热不均情况下,部分房地产企业经常会出现资金断裂急需套现的情况,无法继续投资建设导致项目烂尾。转让企业和接盘“烂尾楼”企业如何纳税?...

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界定及涉税处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风险提示:营改增后,挂靠双方谁来开发票?

对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结算资金时如何开具发票尚缺少相应规范,给挂靠经营的双方带来了较大风险。...

最全建筑企业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办法

如果将这种对我们建筑企业风险很大的挂靠模式,能够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控制办法剖解出来,那么其他几种相对简单的模式就会迎刃而解。...

挂靠关系中,实际税负承担人可申请退税

挂靠关系中,实际负担税负的主体往往是挂靠方,而法定的纳税人是被挂靠方。当满足退税条件时,挂靠方是否可以以自身名义申请退税,一直存在争议。...

挂靠经营、代开专用发票行为的定性

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运输业挂靠经营需注意涉税风险

运输业挂靠经营现象普遍,实际车主和名义车主往往不一致,车籍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通过挂靠,可以取得开具货运发票的资格,而且在事故处理、保险(放心保)赔付等方面获得一定的便利。“营改增”条件下,这种经营方式如果处理不好,将产生不小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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