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东城置业有限公司与市城乡规划局、区人民政府不履行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定职责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梅玲、张俊伟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二审行政判决书...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增强,“民告官”诉讼案范围和类型不断发生变化,律师代理案件的难度也不断增加。对于律师而言,如果不能领会行政案件的特殊性,不能把握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则,将很难准确地完成代理工作。行政起诉期限是律师接受代理后首先应考虑的问题,如果在此方面没有认真考虑、严格审核,将给代理工作带来极大被动。该问题本身应该不复杂,但我国现行立法未对此给予相应的重视,法律、司法解释对于行政起诉期限的规定不明确,因而行政审判实践中争议颇大,应引起我们律师高度重视。...
左洲和诉光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城建规划行政许可纠纷一案...
经批准的城乡规划不得随意修改,依法需要修改城乡规划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变更手续。...
企业破产清算中的所得税处理,首先,税收债权的申报。破产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需要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首先,税收债权的申报。破产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需要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法院进行申报。其次,税收债权的清偿顺序。第三,滞纳金和罚款的申报及清偿问题。第四:破产对税收保全措施的限制。...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改革后,一大批具有营运价值的困境企业通过法治化、市场化的破产重整实现涅槃重生,在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让企业重新焕发了活力。重庆钢铁、海鑫钢铁等传统制造业企业,就是这一轮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行业代表性企业。但是,在破产重整实务中,对于债务豁免产生的巨额债务重组所得涉及的纳税问题,缺乏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相应的制度规则。沉重的税收负担,让重整投资人望而却步,很多案件因此陷入僵局,使破产重整的制度安排,无法取得预期的经济和法律效果。因此,在顶层设计上,需要进一步转变认识,将...
对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来说,要区分其纳税义务是形成于破产之日前还是之后,二者在义务履行方式上有明显区别。破产之日前产生的纳税义务,由税务机关主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否则不得参与已分配财产的清偿,且税务机关对该类税收债权无法直接征缴,须和其他债权人共同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如果对税收债权产生争议,也只能先通过法院裁判,再参与分配,不同于企业持续经营期间的先纳税,再复议或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对于破产之日后新增的纳税义务,由破产管理人主动申报纳税,并由破产财产随时清偿,无需税务机关主动申报。...
公司注销,税务问题千万不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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